發文日期:2016-06-30 | 文號:財建〔2016〕503號 | 發文機關:財政部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軍委後勤保障部🔓、武警總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推動各部門、各地區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針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問題,依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現印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請認真貫徹執行🚸。
財政部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