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二工大資[2018]205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管理與使用,促進設備的協作共用,提高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率,充分發揮其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教高[2000]9號)🤙🏻、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製訂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指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範圍:
(一)國家科委頒發的“二十三種大型精密儀器目錄”中的儀器設備(見附件);
(二)單臺(件)價格在10萬元及以上的教學🚴🏽♀️、科研用儀器設備等;
(三)單臺(件)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但屬於成套購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
(四)單臺(件)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但在國內比較稀缺的儀器設備;
(五)經學校或二級教學、科研單位🐽、直屬各部門(以下簡稱“使用部門”)認定的其它精密貴重儀器設備;
(六)使用財政性資金或資產屬於學校占有,能滿足學校教學👩🏻🎤、科研使用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𓀘,均應納入學校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範圍📹。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學校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管理在“資產與實驗室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遵循“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二級部門、經費管理部門、職能管理部門根據管理職責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與監督職責。
第四條 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的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製度,結合學校的工作實際,製定並完善相關規章製度並組織實施與監督🫄🏼;
(二)負責對計劃納入年度預算中新購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立項審核及購置後的驗收工作🖕🏻;
(三)負責組織進口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校外論證及申報工作;
(四)負責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資產入賬及技術文檔♈️、使用說明、驗收報告等檔案材料的歸檔工作🏋🏿;
(五)負責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維護維修及資產清查盤點等檢查工作👰🏼;
(六)負責匯總、統計與分析二級部門填報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相關數據,並報送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五條 經費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申報審核及預算編製🔅;
(二)負責主持設備預算單價10萬元及以上至100萬元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含進口設備)的校內論證;
(三)負責配合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進行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效益考核。
第六條 使用部門是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相關製度🤽🏿♀️,製定完善並組織實施本部門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管理辦法🧑🏼🔧、操作規程、維護維修保養製度、考核製度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學校職能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二)負責本部門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正常運行🖊,並推進落實開放共享工作🧫;
(三)負責組織本部門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購置計劃的編製與申報;
(四)負責本部門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實物和賬目管理▪️;
(五)負責本部門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相關數據統計及上報,配合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做好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第三章 論證與購置
第七條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購置應以學校發展規劃和使用需求為導向🏋🏽♀️,統籌規劃,合理配置🙆🏿,避免重復購置和盲目購置。
第八條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在購置前應認真開展調查研究,了解該儀器設備國內外現狀和技術發展趨向,填寫《沐鸣娱乐申購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可行性論證報告》。可行性論證報告應包括對需要儀器設備的必要性、緊迫性分析🎚;工作人員配備及培訓計劃🏇🏼;安裝使用環境及設施條件、經費落實情況、選型理由𓀎、投資效益預測等內容。
若學校已有同類儀器設備👝,須提供調研情況說明🛃,其內容應包含現有同類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工作情況、與擬申購設備的區別🧑🏿,說明不能共享的理由。
第九條 經充分調研🥭,確有必要購置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其可行性論證報告經使用部門、經費管理部門、分管校領導審核後🥌🍜,提交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備案💐。涉及大功率用電設備的©️,需先向基建處、後勤保障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申報🎪,經討論形成建設方案🫗,具備使用條件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條 涉及進口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購置的,除進行校內可行性論證外👵🏻,還需填寫《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申請表》🧑💼🙏🏼,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組織校外可行性論證工作,並按要求報上海市教委和財政局審批。
第十一條 未經論證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采購項目,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不予受理。因未按時提出論證申請導致論證工作不能在限期內完成,或論證組織工作不及時📝,從而導致預算不能執行的,後果由申購部門承擔。
第十二條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采購應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及《沐鸣娱乐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采購合同簽訂後🚣🏽,使用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應按技術要求𓀜,積極協調落實🏃🏻♂️➡️🙅🏿♀️,做好設備進校前的房屋改建🌴、安裝設施等準備工作,確保設備到校後及時安裝、調試、驗收、投入使用♏️👩🏼🔧。
第四章 驗 收
第十四條 使用部門應加強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驗收管理工作,對技術要求較高🤵🏻♂️🏋🏿♂️、安裝條件比較復雜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從同意申購開始,使用部門應組織專人全過程參與儀器設備的安裝和調試等工作👷🏼♂️,為後續儀器設備的驗收奠定基礎✊🏿。
第十五條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驗收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項目負責人🏌🏽、使用部門、經費管理部門等部門組織實施。驗收不合格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不得投入使用。具體驗收條件如下👆🏿:
(一)檢查儀器設備內外包裝是否完好;
(二)檢查儀器設備和附件外表面有無殘損、銹蝕等現象,發現問題作詳細紀錄,必要時拍照留存🖌☝🏻;
(三)查對實物𓀔:按照訂貨合同、裝箱單等對照實物,清點主件🧈、附件🤸🏽♂️、備件數量,查驗規格、型號、技術資料等。開箱後如發現缺件或質量問題按合同及時向供貨方進行交涉😞;
(四)設備使用部門必須在開箱驗收時調試設備⬇️,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凡合同規定有外商負責安裝調試的儀器設備,必須在國外廠商技術人員到場後,共同開箱驗收🩰;
(六)驗收結束後應按學校采購合同管理要求填寫項目驗收報告,並作為資產入庫報銷的依據🤹,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歸檔。
第五章 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條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必須建立技術檔案。技術檔案的內容應包括:申請購置表、論證報告、有關批準文件、合同及附件🛥、進口免稅批準件、商檢報告、驗收報告💈、技術資料🚵♂️、操作規程、保養維修記錄等。技術檔案原件由項目負責人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進行歸檔💂。
第十七條 使用部門應製定並完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建立維護保養製度🤶🏼,安全防範製度,在使用管理中應做到定室存放、定人操作和定期維護。
(一)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必須在使用記錄冊上做好記錄🧑💻。
(二)做好日常維護和定期保養🧝🏿♀️,定期保養,每次維修後做好記錄備查。
(三)發生故障或損壞時,使用部門責任人應及時報告部門領導及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並積極組織👇🏿、協調維修工作。非專業人員或機構不得擅自拆修。
(四)發生重大故障或損壞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部門領導及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五)維修結束後使用部門應按要求將維修報告🫅、驗收報告等材料報送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歸檔。
第十八條 使用部門在完成本部門教學、科研等任務的前提下,應積極開展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共享工作,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共享管理分為校內共享🌧、校外共享。具體管理要求及收費標準見《沐鸣娱乐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共享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報廢處置工作☯️,詳見《沐鸣娱乐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實施細則》✋🌾。
第六章 考核與獎罰
第二十一條 使用部門應建立健全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績效考核管理製度➝,督促本部門管理人員努力履行崗位職責,不斷提高業務工作水平🧑🚒。
第二十二條 學校職能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績效考核,對考核合格的使用部門🤾♀️,學校在預算申報🧖🏿♂️、經費扶持等工作上將予以支持⚧;對於考核不合格的使用部門🤷🏻🚵🏿♀️,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管理責任👎,並對該部門同類型儀器設備的預算申報實行一票否決製。
第二十三條 對在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運行、維護等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使用部門應在職務晉升、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優先考慮。對在上述工作中嚴重失職,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失的,按學校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細則未盡事項,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執行。學校現有管理製度與本細則沖突的⁉️,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